换个说法,中国继续摘取囚犯器官

By electron8964 at 2020-07-20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51117/c17prisoners/

狄雨霏

北京——中国卫生部高级官员去年曾表示,中国将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进行移植。听闻这个消息后,世界各地的人权倡导者和医疗专业人士欣慰地表示欢迎。

数十年以来,中国每年有数百——也许数千——件囚犯器官遭到摘取,这样的人体利用似乎以后不会再有。 但是,从中国的新闻报道,以及国内外的医生和医学研究人员的说法来看,中国仍在移植囚犯的器官,也包括死刑犯的器官,而此举受到了政策制定者全力支持。

“他们只是把囚犯重新划成公民而已,”出生于中国的德国美因茨大学(University of Mainz)博士李荟格(音)说

世界医学协会(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秘书长奥特马·克罗伯尔(Otmar Kloiber)博士说,中国前卫生部副部长、计生委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去年12月发表的声明是一个“行政花招”。

该协会反对在任何有死刑的国家使用囚犯器官,因为无法知道这种捐赠是否真正出于自愿。

中国为了减少对囚犯器官的长期依赖,建立了全国性的“公民捐赠”系统,而把囚犯重新归类为公民,中国官员就可以把他们纳入这个新的系统。多则政府报道引述黄洁夫和其他官员的话,对这种做法进行了描述。

今年1月,执政党共产党的官方报社《人民日报》称,公民自愿捐款已成为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文中引述黄洁夫的解释说:“死囚也是公民,法律并未剥夺其捐献器官的权利。如果死囚愿意捐献器官赎罪,应该鼓励。”

今年3月,黄洁夫对《京华时报》说,“有捐献意愿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纳入我国统一的分配系统,就属于公民自愿捐献。”

克罗伯尔说,世界医学协会知道这些关于中国继续使用死刑犯器官的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该协会的道德准则。中国医学协会也是这个全球性组织的成员。

克罗伯尔说,根据该协会的原则,唯一的例外是捐赠给直系家属。

“中国的做法是不道德的,应该改用一种道德的做法,”他说。“行政花招并不会让它变得道德。”

去年12月的声明,是在新成立的器官获取组织的一次会议上发布的。近几年来成立了好几个这样的组织,旨在帮助中国的器官移植机制从严重依赖死囚器官转变为自愿捐献,很多发达国家采用的就是自愿捐献机制。该组织、黄洁夫,以及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员,均无法联系置评。

黄洁夫在会上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已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如今公民自愿捐献已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

在公开声明和现行做法之间的差异被曝光的同时,医生们正开始公开谈论在这个国家混乱的器官捐献制度中展开的重大改革。

总体上,面对公众对腐败和不能平等获取器官的愤怒,中国正试图建立一个更透明的制度,设立一个面向所有人的中央器官储备机构。

据官员和研究人员称,以前,多家医疗中心从囚犯或贫穷的农民工身上摘取器官,供应给在政界人脉广或富有的病人。这些通常都是秘密进行的。现在,政府称正在努力设立一个单一的储备机构。该机构将受到公平的管理,按照医疗需求分配器官。

中国是2010年开始号召公众捐献器官的。2011年,黄洁夫在医学期刊《柳叶刀》(Lancet)上的一篇文章中说,中国大约65%的器官移植手术是用已故捐献者的器官进行的,其中90%以上的捐献者是被处决的囚犯。剩下的器官则是由尚在世的捐献者提供的。

李荟格称,中国官员去年说将不再使用死囚器官的意思是,他们将不再系统性地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

李荟格接着表示,黄洁夫“把死囚的器官分成了两类”。“一类是传统做法,‘不管囚犯同不同意,我们都会用。’”他说,从2007年开始,这种做法便是违法的了。那一年,一部有关器官移植的法律规定,禁止买卖器官和未经书面许可摘除器官,不过该法并未提到囚犯。

“他说‘我们将完全停止使用死囚器官’的意思是,停止使用那一类非法器官,”李荟格说。

但克罗伯尔表示,中国试图通过鼓励除囚犯外的更多人自愿捐献器官,来改变相关制度,这依然是值得称赞的。“我们必须承认,他们愿意讨论这个问题,”他说。

中国医生给出的一些零星证据表明有进步的迹象,但也显示出问题依然存在。

很多中国人不愿捐献器官是因为儒家传统认为,身体是来自父母的礼物,应该完整地将其埋葬或火化。也有很多人不愿捐献是因为有一种普遍的假设,认为由于制度腐败,自己的器官不会被公平地使用。

“我去年移植的肺大部分都来自犯人,”全国知名移植专家、无锡市人民医院外科医生陈静瑜说。他表示,2014年他和自己的团队进行了104例肺移植手术。

他和很多其他外科医生本来以为,宣布了政策变化后,他们将面临严重的器官不足。但他说,1月1日以后,很多人担心的供应减少并没出现。他预计中国今年会有大约150例肺移植手术,大致和去年持平。